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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传播的危机

有关一起网上散布郑州交通银行谣言事件的法律对话
1999-09-25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王平●编辑:王颖●主持人:张绍刚●嘉宾(北京大学法学 我有话说

今年4月16日,对于郑州人来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夜晚,但是有人在郑州的互联网上发布的一则消息,却使不少网民颇感意外。这条消息说:现有谣言传交行行长携巨款潜逃,金额不详,交行发生挤兑现象,担心我们的财产。

郑州市交通银行行长邓世敏:“出谣言的时候我们(交通银行)班子的成员全部都在家里,没有发生过我们班子成员外出或者出国,这种情况没有发生,这种谣言只是平地起风雷。”

一句无中生有的谎言在郑州的空气中蔓延,一股挟带着谣言的暗流向郑州交行袭来。尽管交行行长邓世敏一听到谣言后就马上召开大规模的记者招待会,在电视上反复辟谣,但谣言仍像病毒一样迅速蔓延。从4月16日到20日网络上也是谣传不断,到4月20日下午,挤兑首先从铁道支行开始。

郑州市交通银行的储户:“他们说交通银行行长卷钱走了。”

储户:“听说交行出事了,钱取不出来了。”

储户:“我们听人家说银行行长跑了,银行行长带了十来个亿走了。”

谣言像是疯了一样在人群中越传越快,为了能遏制住挤兑事态的发展,交行行长邓世敏和郑州市政府领导一起直接到各个挤兑网点现场向群众辟谣。

郑州市常务副市长张立兵:“今天我和邓行长一块来,就说明邓行长现在在郑州,没有携款逃跑。”

邓世敏:“我就是郑州交通银行的行长,我在,阵地就在。我在这里再次向你们保证,取现金没问题,我用我的人格、我的生命向你们做担保。”

但是尽管郑州市政府和郑州市交行做了不少工作,挤兑还是席卷了郑州交通银行的全部76个网点,无一例外。仅21日一天就有10万人到交行取走了10亿现金,一旦有一个网点现金供应不上后果将不堪设想。正在这紧要关头,有人又在互联网上发布消息说“明天去工商银行挤兑看他哭否”。一时间郑州交行危机四伏,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郑州市公安局迅速出击,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将上网传谣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4月22日上午向全市发布通告。通告一出,开云见日,网络上所有的谣传也一扫而光,了解了事实真相的群众陆续离去,至中午12点,所有的网点恢复了往日的正常秩序。一场惊心动魄的挤兑风波终于平息了。

尽管郑州市交通银行的挤兑风潮已经完全过去了,但这3名上网发布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传谣呢?一个小小的谣言又为什么居然可以掀起如此巨大的挤兑风潮呢?

记者:“你上网传播的这条谣言是你自己从别的地方听来的,还是你自己捏造出来的?”

某公司职员、犯罪嫌疑人温保成:“单位同事和社会上有人讲交通银行行长携款潜逃,当时我得到这个消息以后才在互联网上发布。”

记者:“那么你为什么要将这一条未经证实的谣言上网呢?”

温保成:“当时我想与网友交换一下对这条谣言的看法,仅此而已。”

记者:“你为什么要发这样一个帖子说‘明天挤兑工行(工商银行)去看它哭否’呢?”

某公司职员、犯罪嫌疑人王飞:“这只是闲聊天调侃,别的没啥意思,大家就在一块(网上)说着玩呢。”

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平时热衷于上网的普通网民。他们认为,首先谣言不是他们捏造的,社会上早在3月份已有传闻,其次他们将谣言上网主要是出于想证实谣言的真假,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目的想要挤兑垮交通银行。那么他们所讲的是否属实呢?

郑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张孝华:“不是他们直接制造的(谣言),他们也都是从社会上听说的,主要还是想证实一下这个谣言是否是真的,其真实目的倒没有说要搞垮交通银行。”

虽然3名犯罪嫌疑人既不是谣言的制造者也没有什么传谣的动机,但交行遭到挤兑是否是因为他们上网传谣而造成的呢?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处长徐柏岭:“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卷宗当中没有一份材料反映出群众的挤兑是因为看到英特网上这个消息而发生挤兑的,还没有这样的材料。”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原本无足轻重不堪一击的谣言居然能够蒙骗如此众多的储户呢?于是,记者从一些听信谣言的储户身上开始着手调查。

储户:“前段时期三星(集团)非法集资,好多人的钱取不出来,又加上合行(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好多储户的钱也好像取不出来了。”

储户:“前一段的非法集资,面比较广,涉及的人员也比较多,然后老百姓都怕了,有个风吹草动的,就有点自我保护意识了,大家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先取了再说。”

储户:“原来说有存在合行(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的钱取不出来了,于是担心交行也取不出来。”

记者:“如果没有合行(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和以前非法集资的事,那么您会不会去取钱呢?”

储户:“估计不会去取了。”

郑州的老百姓是否真是因为三星、百花等集团的非法集资案以及合作银行一度支付困难等原因,造成了心理恐慌,继而导致了这次交行挤兑风波的形成呢?为此,记者专门请教了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的有关领导。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银行监管处处长阎永夫:“前一段时间由于多种原因非法集资案比较多一些,尤其是三星(集团)、百花(集团)这个集资案,另外确实有一些中小金融机构(郑州城市合作银行)由于资金周转的困难不能够及时兑付,在群众心理上产生了压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谣言就有一定的市场,使金融机构受到冲击。”

看来这场挤兑风波之所以产生与郑州当时的整个金融环境不无关系,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三名上网传谣的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了挤兑提出了疑问。

某公司职员、犯罪嫌疑人温保成:“我发布(网络上)的这条消息与交行挤兑中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并不是由于我的这条消息而引起交行事件的发生,因此我不应该负有任何刑事责任。”

某公司职员、犯罪嫌疑人王飞:“我的言论(网上发布的消息)不应该负刑事责任,不应该构成犯罪,顶多只是有错,言论过激或者传谣信谣。”

这三名上网传谣的犯罪嫌疑人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出于好奇和好玩才将这些消息上网的,根本不是由于想要挤兑垮交通银行,无非是想恶作剧一下,所以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犯罪。那么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如果构成,他们犯的又是什么罪呢?

主持人:我们看到了今天将要讨论的话题,王老师,您怎么理解这种行为?

王小能:虽然说他不是造谣者,而且他这种行为不是引起交行受挤兑的直接原因,因为首先去提钱的人没有谁是看了网才去提钱的,另外这几个人也是在传谣,不是在造谣,还有他也不知道这就是谣,把据称有这样的事情告诉大家,让大家关注自己的钱,法无名文不定罪,我们不能随便说人家有什么罪,法律有规定是罪的才是,那么对这样的行为法律上没有规定是罪,那就不是罪了。

主持人:那您觉得公安机关在没有办法确定他的行为的时候用拘留的方式对这三个人进行一种制裁,您觉得还可以理解?

王小能:当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还是有权力抓来的,但抓来之后抓多少天,在多长时间内应该给他一个结论,至于犯罪不犯罪,公安机关也不能定罪,也得通过检察院,然后再通过法院来审判。

主持人:但是他的这种行为本身也确实对交通银行的商业信誉构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威胁。

王小能:或者说当时这么狂热的挤兑风波如果不抓住这么几个确确实实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都不足以平息这场风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确确实实抓住了这几人之后,慢慢就平息下去了,这么不负责任的行为即使构不成犯罪,如果人家交行真的站出来要讨一个民法上的侵权,追究侵权赔偿,我觉得不见得就构不成。

主持人:他们不是谣言的始作俑者,他们无非是好奇,同时觉得应该对网友们负责,传播一下消息,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三个人不是引起挤兑的直接原因,那么引起挤兑的直接原因到底是什么?交通银行的信誉非常好,而几个网友在网络上闲言碎语传几句话,大家街头巷尾传几句话,本来应该是无足轻重的事情,怎么就让一家好银行面对着那么严重的一次挤兑?

王小能:所以对交通银行来讲我觉得它是很不幸的,为什么不幸呢?就是他所处的环境不好,先是三星集团,三星、百花的非法集资,接下来就是合作银行由于资金运转得不够灵活,导致人家去取钱的时候提不出钱来,这样的话,老百姓的分辨力相对较差,大多数存钱的人不管你好不好,哪敢把自己的钱寄托在我对你的这点猜测上呢?

主持人:网络确实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也有一些因素让人觉得不安,比方说只要是交钱上网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发表言论,然后又不能保证这种言论的准确性。

王小能:首先我不是网民,我不迷那个网络上的东西,但是我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网络传播是一种比较现代化、比较新式的传播工具,如果不出事自然大家就没有事了,而这么不负责任的话,要在网络上传播,它的威力比街头巷尾真要大得多。

主持人:对于这种网络上不负责任的行为公安部也出台了自己的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请看大屏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其中第7点就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定,第20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来处罚,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网络的规范,法律上现在正在进一步地完善,不过我想作为网民,从我们上网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某种程度上的约束,因为这不光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可能也是在对社会负责,一旦没有采取这种行动而违反了法律的话,很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甚至于是刑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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